强化“检矫”协同 提升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效
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,加强检察机关、司法行政机关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,实现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双提升,近日,榕江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印发《榕江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机制》
一是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。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与成年人分别进行。根据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特点、成长经历以及犯罪原因等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措施,以最大化实现教育矫治为目的,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矫正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,提升矫治成效。严格落实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相关信息的保密要求,并做好档案的管理、封存和查询等工作。
二是协同推进监督管理和社会综合保护。检察机关依法对未成年人矫正工作全程进行监督,社区矫正机构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、就业指导、心理咨询等活动,依法协调教育、民政、人社等部门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就学、就业等方面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对因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,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。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,社区矫正机构依法督促、教育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,并将相关线索移送检察机关,协同开展针对监护人的家庭教育和督促监护工作。
三是合力共建社区矫正工作室。“检矫”双方互动融合,在社区矫正中心驻检室联合设立“守未联盟”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室,强化沟通协作,定期召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,会商研判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,不断总结经验、积极探索创新,实现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,充分发挥团队优势,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,增强涉罪未成年人法治观念,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该《机制》的出台,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,构建“检矫”协同联动机制,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效。